网站导航

电话
短信
地图
Store

门店信息

分类
涉税专业服务人员信息采集网上这样操作时间:2024-09-30 21:31:12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首次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第一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首次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第八条